操作指南
一、自助借书
在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的读者证或二代身份证相应感应区域感应读者证或身份证,输入密码登入系统 → 点击“借书” → 点击“继续” → 输入图书对应的架位号后,点击“按此键借出”→ 从出书口处获取图书 → 点击“继续借书”或“退出” → 完成后打印凭据。
二、自助还书
在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的读者证或二代身份证相应感应区域感应读者证或身份证,输入密码登入系统 → 点击“还书”,将一册图书放入还书口(每次限放一册) → 提示“还书成功”后,再将下一册图书放入还书口或“返回” → 完成后打印凭据。
三、申办读者证
在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的身份证感应区域感应二代身份证 →选择读者证服务功能→ 在入钞口处存入借书押金 → 从读者证出口处领取证,并打印凭据。
温馨提示:读者证的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您可以进入泸西县图书馆网站主页点击右上侧“修改密码”对密码进行修改。退证时须带上身份证原件及押金收据,在泸西县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办理。
四、图书查询及浏览
读者可在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机前直观地浏览架上图书,每20分钟自行转动书架,也可通过服务机键盘输入“112112”按“确定”即时转动。图书下方的数字编码(如“1018”、“3101”)为该书在自助图书馆服务机上的架位号。
五、自助续借
在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的读者证或二代身份证相应感应区域感应读者证或身份证,输入密码登入系统 → 点击“查询” → 点击“续借”→ 查看续借结果 → 完成后打印凭据。
六、自助存入预付款
在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的读者证或二代身份证相应感应区域感应读者证或身份证,输入密码登入系统 → 点击“查询” → 点击“存款” → 在入钞口放入纸币 → 完成后打印凭据。
七、自助扣缴滞纳金
在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机的读者证或二代身份证相应感应区域感应读者证或身份证,输入密码登入系统 → 点击“查询” → 点击“扣缴” → 完成后打印凭据。
温馨提示:
◆操作界面的左上角有“剩余时间”显示,请在显示操作时间内及时进行操作。
◆操作界面显示“图书展示中,请稍等……”时,请等待图书展示完毕后,再进行操作。
◆在操作和使用自助图书馆时,请按提示进行操作,并请仔细核对操作内容与打印清单是否相符,并切记退出。
◆如有任何操作疑问或操作故障,请在工作时间及时联系泸西县图书馆(0873-6622923)协助进行登记和解决。
服务规则
一、申办读者证
◆年满13周岁的读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自助办理读者证;
◆办理读者证需缴纳借书押金。存入押金时,仅限于接收10、20、50及100元面值人民币,不设找赎。
二、办理借还手续
◆读者持读者证可二代身份证,可自助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100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书刊3册,200元借书押金可借中文书刊6册,借期为30天。读者可在自助图书馆、流动图书车以及全县开通服务的任意分馆借还图书。
◆期刊、音像资料、盲文文献以及通借通还图书请到泸西县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三、办理图书续借
◆通过自助图书馆系统办理图书续借时,可一次性续借所有图书,限续借1次,借期为15天;
◆有过期书未还时,不能办理图书续借;
◆有滞纳金超过10元时,需先存入预付款,并扣款成功后才能办理续借。
四、存入预付款
存入预付款时,仅限于接收10、20、50或100元面值人民币,不设找赎。
五、其他
◆本服务规则的制订、解释及修订以现行的《泸西县公共图书馆借阅指南》及《泸西县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办理指南》为依据;
◆本服务规则未提及的内容,如赔偿责任、办证规则等,以现行的《泸西县公共图书馆借阅指南》、《泸西县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办理指南》及《泸西县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为标准。